12月17日消息,财政部,国家税务总局,国家发改委,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《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》。 《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》的“专利”,阐明了对集成电路公司的优惠政策。其中,线宽小于28nm的公司最多可免征所得税十年。今年8月,国务院发布了《国务院印发若干政策,促进新时期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,宣布将予以批准。集成电路产业的税收优惠。此次四部门公告明确了具体细节,指出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(含),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的经营期限超过15年。 ,从第一年到第十年。免征企业所得税;国家鼓励集成电路生产线宽度小于65纳米(含)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,经营期限超过15年的,从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从国家免征企业所得税。第六年至第十年,将按25%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;国家鼓励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集成电路生产线宽度小于130纳米(含)以下且经营期从第一年到第二年超过10年的项目,从第一年到第二年免征年度企业所得税,并且第三至第五年将减半征收25%的企业所得税。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,优惠期从获利年度开始;对于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,优惠期从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开始。集成电路生产项目需要单独核算和计算,期间费用应合理分配。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清单,由国家发改委,工业和信息化部,财政部,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。有关详细公告,请参阅财政部的通知。